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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点击量: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通知,我校申报的“白俄罗斯研究人才赴白研修项目”获得资助。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中白教育合作,我校计划于2023年秋季学期选派6人赴白俄罗斯国立经济大学访学或攻读学位。

现将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访问学者:选派2名经管类专业教学科研人员赴白俄罗斯国立经济大学进行为期3-6个月的访学。访学期间合作出版学术刊物或咨政报告。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派2名经管类专业教学科研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赴白俄罗斯国立经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限36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生:选派2名经管类专业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参加“1+1+1”硕士联合培养项目,达到双方毕业要求获得兰州财经大学和白俄罗斯国立经济大学硕士双学位。期限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5000美元/人/学年。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教师进修培训管理办法》,我校为申请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提供部分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符合我校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须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符合我校相应岗位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硕士生:我校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7.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四、选派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学校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本项目不受理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人员的申请。

2.申请时间及方式

(1)校内选拔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单位推荐意见(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生还需提交语言成绩(四六级)、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应由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所在学院开具并盖章,成绩单中须标明平均绩点)。

申请人请于12月15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崇德楼623),受疫情影响可先发送电子版至international@lzufe.edu.cn。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逐项做出认定。

(2)通过学校初审的申请人将于12月下旬参加白俄罗斯国立经济大学线上语言测试和学术测试,测试达标将获得邀请函。本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0日,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派出时间:2023年9月。

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13639360713